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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為配合初次上市前公開承銷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90,000,000元,發行普通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業經台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104年11月9日臺證上一字第1040022716號函申報生效在案。二、茲依公司法第273條第2項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同泰電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多層及軟式印刷電路板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2、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3、CC01050資料儲存及處理設備製造業。4、CC01060有線通信機械器材製造業。5、F113050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6、F113070電信器材批發業。7、前各項有關進出口貿易業務。8、代理國內外前各項有關廠商產品之報價投標及經銷業務。9、ZZ99999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本公司所在地:台中市大甲區青年路123號。(四)公告方式: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五)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79年07月19日,最近一次修正於民國104年5月29日。(六)董事之人數及任期:董事8人(含獨立董事3名),任期均為3年,連選均得連任,任期至107年5月28日。(七)原定股份總數、已發行數額及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額為新台幣4,500,00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分為450,000,000股,分次發行;目前已發行股份總數為新台幣800,000,000元,分為80,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發行條件:1.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2.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除依法令規定保留發行新股總額15%計1,350,000股供員工認購外,其餘85%計7,650,000股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一及相關申請初次上市承銷新制度規定,由原股東放棄認購以供全數公開承銷,不受公司法第267條之限制。員工放棄或認購不足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對外公開承銷認購不足部份,擬依「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證券商承銷或再行銷售有價證券處理辦法」規定辦理。3.現金增資發行價格:本次現金增資採溢價方式辦理,實際發行價格依詢價圈購之結果,與承銷商共同議定承銷價格並訂定之。4.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已發行普通股相同。(九)增資發行新股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實收資本額新台幣890,000,000元整,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89,000,000股,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十一)本次公司股票全面採無實體發行。(十二)股款代收暨存儲機構:1.員工認股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義分行2.詢價圈購及公開申購代收股款機構:華南商業銀行營業部 3.委託存儲專戶機構:彰化銀行台北世貿中心分行(十三)對外公開銷售受理時間:1.詢價圈購期間:104年12月2日至104年12月7日2.公開申購期間:104年12月3日至104年12月7日(十四)繳款期間:1.公開申購扣款日期:104年12月8日2.員工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2月9日至104年12月10日3.詢價圈購繳款日期:104年12月10日4.特定人認股繳款日期:104年12月11日5.現金增資基準日期:104年12月14日(十五)主辦承銷商: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十六)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十七)公開說明書之陳列處所及索取方式:1.陳列處所:除依法分送主管機關公開陳列外,另陳列於本公司所在地2.索取方式:請上網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十八)本次現金增資預計於股款募集完成後,將先行以股款繳納憑證劃撥至認購繳款人指定之集保帳戶,股東不得請求交付股款繳納憑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30日內以無實體發放。三、本公司最近三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查詢。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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